返回首页 >

湖南印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2026-05-27 06:20   湖南应急管理

  为深刻汲取长沙浏阳市“5·4”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惨痛教训,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最严的纪律、最实的作风、最硬的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标准,稳妥有序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省安委办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对复工复产条件及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复工复产条件

  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达到以下条件,凡有一项未达标,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一)安全设施设备达标

  1.企业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安全评价报告符合法规标准要求,安全设施现状、生产工艺流程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161-2022 )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的要求;涉药机械设备与安全论证文件一致;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检测校验合格有效。

  2.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监控视频图像清晰,全覆盖、无死角;超员预警、静电释放等声光报警功能完备;监测数据本地存储不少于30天,且实时上传政务云;系统24小时有人值守。

  (二)人员管控措施到位

  1.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 100%持证上岗,经专项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并签订安全承诺书,相关档案留存备查。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