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推动实现在哪常住、在哪参保、在哪享受待遇
2026-05-27 09:26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乔业琼)今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有记者提问,当前我国超大特大城市人口流动频繁,大量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生活学习,如何保障外地户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基本医保?这些孩子参保后能否享受与本地户籍孩子同等的医保待遇?
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司长蒋成嘉表示,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实施意见》中加力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要求,切实保障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参保权利,推动实现在哪常住、在哪参保、在哪享受待遇。
蒋成嘉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要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当前,全国除个别城市外,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均可持居住证本地参保。外地户籍学龄前儿童,凭父母一方持有常住地核发的有效证件,就能办理参保手续,打破户籍壁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