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幼儿园食品安全!新规6月1日起施行
2026-06-01 08:44 央视新闻
近日,记者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针对幼儿膳食特点和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重点,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
谁来办食堂?
-针对幼儿园供餐资质和要求,《规定》明确:
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
确需委托承包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等;
确需园外供餐的,必须综合评估供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的供餐单位。
-针对幼儿园相关从业人员素质,《规定》明确:
幼儿园要通过培训、考核,进一步强化相关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升;
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员工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培训,提升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辨识、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哪些食材不能用?
-食材采购
幼儿园食材供应商应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
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餐食加工、配送
禁止制售冷荤类、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原则上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确需使用的,必须严格控量并纳入日常管控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