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腿阿姨”承认卖鸭腿 消费者感觉被“背刺” 律师:可能构成消费欺诈与虚假宣传
2026-06-10 22:31 海报新闻
6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燕园街道市场监管所和燕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单位回应媒体,已经收到相关举报,正在调查此事。其中,北京燕园街道市监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是否属于虚假宣传,需要实地检查后再做出判断。“鹅腿阿姨”方面也表示正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一旦相关部门查实长期以鸭腿冒充鹅腿销售,“鹅腿阿姨”将会面临哪些处罚?
关浩辰表示,首先就是公众熟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退一赔三。商品做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宣传,在行政层面上可能会被行政处罚,处罚方式除了责令改正之外还有可能警告或者罚款;如果产品中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可能在刑事上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商家所谓老顾客知情不是免责理由,因为消费者知情权是法定强制义务,法律要求的是经营者对商品信息如实告知,而且保护的是一般理性消费者的合理信赖,哪怕十个老客说知道是鸭腿,但偶有路人被误导,违法性也不因为那十个老客被消除。”关浩辰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想要维权,还是需要通过12315或者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找对应部门进行处理。
责编:迟 斌
审签:曲欣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