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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888元报网红剪辑课遭“已读不回”,涉事博主回应:早已停课

2026-06-11 21:36   大皖新闻客户端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剩余服务费并赔偿损失。如果去年起就已停课不再招收剪辑学员属实,而博主仍在向消费者招生并收费,明知不具备履行义务的条件仍然隐瞒该事实与消费者签订合同,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消费者有权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

  大皖新闻记者 常诚 见习记者 张静宜

  

责编:马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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