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客山东 法润齐鲁|济南市考古研究院院长郭俊峰解读济南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创新实践
2026-06-18 14:20 海报新闻
新修订的《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条例》中提出,要严格落实上位法规定的“先考古、后出让”要求,结合我省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考古前置工作。本期视频邀请济南市考古研究院院长郭俊峰,解读济南市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创新实践和相关法律法规。
问题1:相较于前条例,您认为新修订《条例》有哪些变化?
郭俊峰:新修订《条例》在“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方面实现了从政府文件(规定)到法定制度的变化。一是明确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为国有土地出让的法定前置条件;二是结合山东实践,推行区域差异化管控,对大型基本建设工程的定义,仍然是20000平方米以上,避免了“一刀切”;三是完善考古工作组织、监督、管理、验收文物资料保管等全链条的规定,明晰权责,让考古工作流程更规范、监管更严格。
问题2:济南作为山东率先试点国有土地出让考古前置的城市,能否请您结合济南市实践工作,讲一讲修订的现实意义?
郭俊峰:新修订《条例》的现实意义十分突出,和老百姓生活紧密相关。“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等制度,一方面筑牢了地下文物保护底线,在大型建设、土地出让前摸清地上、地下文物遗存底数,守护城市千年文脉;另一方面,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让文物保护成果、考古成果,转化为坚定文化自信的生动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