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布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
2026-06-22 08:48 济宁商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精神,根据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6〕4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
平台上线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后续根据国家、省政策变化适时调整)。平台上线时间以市商务局后续公告为准。
二、补贴品类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品类
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助行类外骨骼机器人、智能马桶、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洗碗机、助听器。
(二)补贴标准
政策实施期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以下简称“个人消费者”)在济宁市内购买上述补贴品类产品,按扣除各环节优惠后的最终销售价格15%给予补贴;每人每类产品限补1件,单件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补贴产品收货地须为济宁市行政区域内。
(三)商品要求
补贴商品须具备13位国标商品编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附完整合格证明;涉及能效、水效标识的产品,须为中国能效/水效1级,且已在中国能效(水效)标识网完成备案。
三、补贴方式及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