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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布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

2026-06-22 08:48   济宁商务

  (五)审核兑付。政策参与经营主体根据消费者的订单信息,按要求实时上传新机销售单/送货单(消费者签字)、品牌、品类、型号、13位国标商品编码、SN码、购机发票、能效/水效等级、最终销售价格及补贴金额、产品出库、物流配送和安装等信息至审核平台,形成严格闭环。建立“平台初审、县区复审、地市终审、省级抽审”四级审核机制,重点核查消费者资格、交易真实性、产品合规性、补贴标准执行及材料完整性。市商务局完成终审后,按流程拨付补贴资金。

  (六)退货与退款。仅支持全额退款,不接受部分退款;退款时,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按原支付路径原路返还;已享受的补贴资金须按原补贴渠道原路退回;完成全额退款后次日恢复补贴资格,恢复后的补贴资格,消费者可重新申请。

  四、公平支持各类主体

  (一)完善参与经营主体管理制度。按照属地实施原则,市级统筹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工作,明确经营主体申请参与补贴政策的资格条件,公开征集政策参与主体。由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复审通过后,在济宁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名单。建立统一规范、“有进有出”的参与经营主体管理制度,对存在补贴资金管理安全风险或违反政策品类及标准规定的政策参与主体,第一时间进行约谈,暂停参与资格,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纳入补贴政策不良行为企业黑名单管理,取消政策参与资格并公开通报。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2026年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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