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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子”索赔“橘子”、“遇见”起诉“渝见”……什么是好的维权方式,要先搞清楚

2026-06-24 08:22   长安街知事

  近日,河南平顶山一家橘子宾馆被连锁酒店品牌桔子酒店起诉侵权并索赔10万元一事,引发关注。

  从报道来看,双方各有各的理。华住集团表示,索赔并非最终目的,是希望从用户角度出发,减少因名称近似造成的困扰;橘子宾馆的老板收到法院传票后也很不解,因自家儿子喜欢吃橘子才取了这个名字,且整个宾馆只有十多间房,没有用任何跟桔子酒店相似的图文、logo和装修风格。

  无独有偶,此前一家名为“渝见小面”的夫妻小店,被上市公司“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同样掀起了不小舆论风波。

  一个是地域标识,一个是常见水果,这样的“官司”究竟怎么断?首先应当明确的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商标是企业长期经营累积的无形财富,企业当然有权依法保护商标权。无论是“强告弱”,还是“小告大”,谁都不能消解规则的严肃性,是非曲直自有公断。而类似维权事件屡屡掀起口水仗,恰恰说明这事需要更充分考虑,起码要弄清两个问题。

  其一,维权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在公众的朴素认知中,维权是通过正当途径防范权益被侵犯或挽回已经形成的损失,说到底是寻求公平。客观来说,不少无良商家傍名牌、搭便车,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确实该整治。但如果仅是名字撞了读音,在其他方面“被告方”确实没有“碰瓷”的行为和意图,那么所谓“从用户角度出发”,是否还能站得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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