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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宾馆”被“桔子酒店”起诉索赔10万元,开庭延期 

2026-06-24 20:52   央广网客户端

  根据此前法院传票,该案原定于2026年6月25日在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6月24日上午,记者从官方渠道获悉,该案延期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待定。

  据企查查数据,桔子酒店涉及可查司法案件340个,其中67.06%的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被诉主体包括厦门市翔安区大桔子住房租赁服务部、德惠市米沙子镇橘子酒店等多家名称含“橘子”“桔子”的住宿经营主体。

  律师解读:侵权认定须综合考量

  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侯清君表示,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存在清晰法定限制,仅规制同行业中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的商标性使用行为;权利人开展维权活动,必须恪守比例原则与谦抑原则,区分主观恶意仿冒经营者与长期善意经营的小微市场主体,不得无限扩张自身权利边界,简单采取“一刀切”追责方式,应兼顾品牌方知识产权保护与个体实体经济生存发展权益。

  结合全案事实及商标侵权法定审查要件,逐项梳理已查明客观事实,主要有以下几个考量要素:

  第一,字号登记、商标注册及门店布局时间相关事实:涉案平顶山橘子宾馆于2017年完成工商登记并确定企业字号;原告涉案连锁酒店对应的“橘子”服务商标,商标网登记注册时间为2021年;该宾馆登记设立、确定字号阶段,涉案连锁酒店尚未在本地开设线下门店,宾馆字号由经营者自主选定。商标侵权认定中,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攀附他人品牌商誉的意图、是否成立在先字号权益,均为待审查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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