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因室友电瓶燃爆全身90%被烧伤案”民事一审宣判
2026-06-25 08:49 大象新闻
两年前,武汉城市学院学生杜均浩因室友私带电动车锂电池入室充电,遭遇电池爆燃事故,全身90%重度烧伤。这起轰动全国的安全悲剧近日迎来最新进展。
6月23日,记者从受害者杜均浩父亲杜保兵处获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酌定原告杜均浩自身承担15%的责任,其余多方被告共计赔付其253万余元。
杜保兵告诉记者,他们不服法院责任划分、被告主体认定及赔付比例,将提起上诉。
事件回顾:
2024年7月,因合租室友李某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拆下后带到房间充电时突发燃爆,致使武汉大学生杜均浩全身90%面积被烧伤。
李某是杜均浩的合租室友,2024年7月8日晚,李某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拆下后带到房间充电,9日凌晨,房间门口冒出火苗,监控视频显示,李某从房间内冲出,拿起走廊的灭火器对房间进行喷射。6时2分许,浓烟稍微散去后,杜均浩从房间走出后倒在地上,房间内再次涌出大量黑烟。
经有关部门认定,事故爆炸源是李某的电动车电池。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显示,起火时间为2024年7月9日6时1分左右,起火部位位于自建房3层315室,起火点位于315室东北侧木柜东南角上方锂电池处,综合认定为锂电池充电过程中发生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