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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6-06-25 18:42   海报新闻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面试前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3.面试

  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青岛理工大学初级岗位应聘登记表》(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平台自动生成)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学校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材料与现场资格审查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活动组织与创新能力、管理和协调能力、心理解惑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才有资格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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