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注册会计师法,新在哪?专家解读
2026-07-08 16:32 央视新闻客户端
同时,新法专门强化注册会计师协会职能,新增条款要求协会统筹行业发展规划、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行业服务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 翁武耀:新法在第七条规定,国家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提高审计质量,拓展服务网络,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先证后照”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审批前置
新注册会计师法正式落地实施,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流程作出重大变革。行业沿用多年的“先照后证”审批模式,正式变更为资质审批前置的“先证后照”。此次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筑牢行业准入底线,系统性破解无证执业、空壳机构违规经营等行业突出顽疾。
在此之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执行“先照后证”规则:市场主体可先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续再向财政部门申办执业许可。审批流程的时间差形成监管盲区,部分机构手持营业执照、在未取得专业执业资质的空档期违规开展审计鉴证业务,行业前端监管存在明显短板。
针对这一痛点,新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八条明确确立“先证后照”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流程全面倒置:
一是设立主体首先向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事务所设立申请,由财政部门开展专业实质审查,审核通过后核发执业许可批复;
二是申请人取得财政部门执业许可文件后,方可在60日内前往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申领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