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通报体育局干部占车位事件
2026-07-11 17:11 “长沙发布”微信公号
7月2日10时17分,因车辆仍被堵住,彭某某再次报警,民警联系闵某及物业抵达现场,因彭某某上班未到现场,闵某拒绝移车,并声称要将其车辆围堵7天。7月2日14时,闵某在其车位上安装了水泥立柱。7月3日20时,又加装了U型管,堵住彭某某车辆。
三、纠纷调解情况
第一次调解:7月2日15时,东华社区、德峰小区物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期间,彭某某未到现场,其父母代其当面向闵某道歉,闵某称不接受,要求彭某某及其男友雷某某到场向其当面道歉,此次调解未果。
第二次调解:7月3日16时,秀峰派出所、东华社区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仅彭某某父母到场,民警通过电话联系闵某,闵某以店内工作繁忙为由拒绝到场,并称7月8日才有时间进行调解。
第三次调解:7月6日11时,彭某某向秀峰派出所反映希望尽快调解。民警在与闵某沟通对话中,闵某反馈想先单方面反映情况及诉求。当晚19时许,秀峰派出所、东华社区、德峰小区物业一同接待闵某,闵某表示愿意和彭某某进行协调,但是必须要彭某某及其男友雷某某到场。
第四次调解:7月7日15时许,秀峰街道、平安法制办、派出所、司法所、东华社区以及市体育局等单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期间,彭某某再次当面向闵某口头道歉,闵某因彭某某男友雷某某未到现场,称不愿接受调解。当晚19时,经多方劝解,闵某同意先将U型管拆除,让红色本田轿车离开车位。同时,闵某提出后续需要彭某某以书面、视频录像等形式道歉,并要求彭某某男友雷某某赔偿5万元捐给广西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