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征程·山东印记丨土地改革让解放区“耕者有其田”_大众新闻_大众新媒体大平台
2026-07-14 06:44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在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兰山路新四军军部旧址,一幅老照片让人动容:一位耕作了一辈子的老农,一手摸着写有自己名字的地牌,一手捧着黝黑的土壤,热泪纵横,直到此刻他才算真正地拥有了自己的土地。这张照片真实反映了解放区成功实施土地改革后,农民获得土地的喜悦之情。
全民族抗战胜利后,中共中央逐步改变减租减息政策,相继颁布《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掀起新一轮土地改革的热潮。特别是1946年5月4日颁发的《五四指示》要求“各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环节”。
正当解放区传达贯彻《五四指示》之时,蒋介石点燃内战之火,国民党军向津浦路以东山东解放区发起大举进攻,鲁中、鲁南、滨海均发生激战。因此,土改试点、土改运动是在十分艰苦的情况下进行的。山东解放区军民一手拿枪,一手分田,掀起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
1946年6月初,华东局召开会议,传达《五四指示》精神,强调要坚决贯彻党的土地政策,把地主阶级首先是大地主、大恶霸、大汉奸的土地拿出来,分给无地或少地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9月,华东局再次召开会议,要求在年底以前全部或大部完成土地改革,《关于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中还详细规定了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办法、分配土地的步骤以及分得土地的对象等,提出“要放手发动群众,彻底走群众路线,反对包办代替,并注意总结运动的经验,推动其运动的速度和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