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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槟榔及槟榔制品的消费提示

  槟榔被世界卫生组织划定为一类致癌物,且不属于法定食品范畴,长期嚼食会严重损害人体健康,尤其会对未成年人造成不可逆伤害。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认识槟榔危害,潍坊市消费者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槟榔及槟榔制品的消费提示:

  一、正确认识槟榔危害

  世界卫生组织下属国际癌症研究署(IARC)已明确将槟榔列为一类致癌物。槟榔具有致癌性和较强成瘾性,其含有的槟榔碱等有害物质,易让人产生食用依赖,长期咀嚼会反复损伤口腔黏膜,极易引发口腔黏膜纤维化、白斑、反复溃疡等病变,显著增加口腔癌发病概率。同时,槟榔中的有害物质会损害消化、神经系统,诱发肠胃疾病、头晕失眠、注意力下降等问题,若与烟酒同食,致癌风险会大幅升高,危害后果更为严重。

  二、严格规范销售行为

  国家卫生健康委未批准槟榔为新食品原料,也未将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属于食品范畴。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槟榔及其制品不得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槟榔制品不得以任何语言文字、图形、符号及其他方式标识或介绍为“食品”或“食用”,不得作为食品经营。经营者不得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摆放、销售槟榔制品,槟榔制品陈列、摆放、销售区域应当与食品经营区域保持一定物理距离,坚决不向未成年人售卖槟榔及其制品。

  三、消费健康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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