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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好房子”建设20条,提升房屋品质 新房子老房子都要建成“好房子”

2026-07-16 08:08   大众日报

  □记者 方垒 报道

  本报济南7月15日讯 “新建住宅全面提升设计建造标准,增量住房全部建成‘好房子’,老旧住房系统推进功能性改造和品质升级,稳妥开展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试点,结合实际和既有条件把‘老房子’改造成‘好房子’。”在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任海涛就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介绍了未来发展目标。

  据介绍,近日我省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的通知》,围绕提升规划供地质效、住房标准水平、建筑设计理念、工程建造能力、绿色建材品质、运维服务质量、“好城区”配套设施等七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坚持新建与存量“两手抓”,一体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

  新建住宅如何确保一步到位建成“好房子”?我省从规划供地到设计建造再到运维管理,构建起全链条的品质保障体系。在规划供地方面,《通知》提出,支持各地合理降低容积率、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鼓励综合利用下沉空间、架空层、屋顶露台等区域,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和灵活性。优先在区位优越、配套完善的区域,依托存量建设用地规划住宅用地,增加核心区域优质地块投放。

  标准是“好房子”建设的基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麻鹏飞介绍,新建商品房在落实《住宅项目规范》和《高品质住宅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将强化空间布局、采光、通风、隔声以及防堵、防漏、防裂、防臭等底线指标。同时,将标准体系从建设阶段向运维阶段延伸,拓展涵盖室内装修、能耗监测、高品质供水、供热热计量改造等全过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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