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拆除水质自动监测设施 山东博远化工有限公司被罚3.125万元
2026-07-16 11:12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相关规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结合《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综合裁量,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1250元。(来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责编:王雨萌
审签:李玉梅
2026-07-16 11:12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相关规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结合《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综合裁量,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1250元。(来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