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住房公积金2026年第二季度缴存、提取、贷款、财务以及风险状况运行分析
2026-07-17 08:49 济宁市人民政府官网
2.按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分别占33.55%和9.1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含)-1倍的分别占26.95%和22.69%,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含)-2倍的分别占32.55%和48.47%,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含)-3倍的分别占6.77%和18.98%,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分别占0.18%和0.75%。
3.按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含单位配缴部分)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月缴存额1000元以下的分别占35.11%和9.12%,1000(含)-2000元的分别占29.01%和26.10%,2000(含)-3000元的分别占21.93%和30.88%,3000(含)-4000元以上的分别占7.96%和16.04%,4000(含)-5000元以上的分别占3.20%和8.43%,5000元(含)以上的分别占2.79%和9.43%。
4.按缴存比例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缴存比例为12%的分别占62.28%和86.39%,缴存比例为10%-11%的分别6.20%和4.74%,缴存比例10%以下的分别占31.52%和8.87%。
(二)提取:2026年第二季度,155689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97570.33万元。
5.按提取用途分类:住房消费提取占77.1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8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31%,租赁住房占4.98%,其他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8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1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14%,其他占1.54%)。
6.提取率为49.45%,同比增长1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