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德州4起典型案例公布!
2026-07-18 06:20 德州市场监管
本案警示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自查和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组织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严禁未取得健康证明或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上岗作业。从源头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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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拌饭快餐店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公示的经营场景与实际不符案
2026年2月,临邑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某拌饭快餐店检查发现,该店为无堂食外卖店。经现场核查,该店在第三方平台页面上公示的店铺名称为“某隆江猪脚饭”,公示的店铺门面及内部环境图片与实际经营场所明显不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
本案警示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在平台公示信息,确保公示的店铺门面、内部环境等图片资料真实反映经营场所现状,不得利用虚假场景图片误导消费者。经营条件发生变更或与实际不符时,应当及时更正更新。信息公示弄虚作假、隐瞒真实经营环境的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经营者要切实做到线上线下信息一致,诚信规范经营。
责编:郭 超
审签:马宝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