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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向标丨山东多地密集发文: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卖槟榔

2026-07-18 11:04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解强民 济南报道

  近期,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关于槟榔及其制品的消费倡议,倡议中明确提到槟榔属世界卫生组织下属国际癌症研究署(IARC)公布的一类致癌物,具有较强成瘾性,长期咀嚼对口腔、消化及神经系统造成持续性损害。呼吁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日常教育和监护,引导孩子自觉抵制槟榔及其制品,不购买、不咀嚼。

  记者注意到,进入暑假以来,山东临沂、潍坊、滨州、淄博、德州、菏泽、聊城等多地市场监管、消保部门密集发布槟榔专项消费警示,明确指出槟榔为世卫组织认定的一类致癌物,划定经营销售刚性红线,严禁向未成年人售卖槟榔及制品。

山东多地发布槟榔及槟榔制品的消费提示

  槟榔北上,乱象频出

  近年来槟榔品牌持续开拓北方市场,山东省内城乡商超、小卖部、线上外卖平台均可轻松购买。在济南槐荫区潍坊路一家社区超市,“和成天下”槟榔品牌的专柜摆放在超市入口处,各种口味如经典原味、枸杞味、茶香味等槟榔商品一应俱全,价格从5元到60元不等。记者注意到,该槟榔商品紧挨火腿肠、面包、花生米、辣白菜等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槟榔及其制品不得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作为食品经营。经营者不得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摆放、销售槟榔制品;槟榔制品陈列、摆放、销售区域应当与食品经营区域保持一定物理距离。显然,上述商家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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