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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超”多队球员参赛资格遭举报,联赛组委会通报审查情况

  依据《2026湖南省足球联赛竞赛规程》第三章第九条相关规定,明确要求“2025年1月1日后落户、凭社保参赛的球员,须提供2026年1月前至报名截止日当地连续不间断社保缴纳证明,且单队该类球员报名不超过2人”。经核查,常德队报名球员高某某、路某某二人社保缴纳记录均显示为2026年4月7日一次性补缴,不符合上述关于连续不间断缴纳时限的规定,未达到本赛季参赛资格要求,故未纳入湘超参赛名单。竞赛组已与常德队报名联系人完成情况通报及解释工作。同时,为保护运动员个人隐私,未对外公开未过审球员信息,该处置方式符合赛事规程及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

  (二)关于湘潭队肖某某等七名公示球员资格问题的说明

  1. 关于“未满职业退役两年”问题的说明

  针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湘潭队肖某某、江某某、张某某、聂某四名公示球员“未满职业退役两年”的相关举报,经对照规程条款逐项核查,该项举报不成立。

  根据《2026湖南省足球联赛竞赛规程》第三章第九条相关规定,明确要求“(三)在中国足球协会/中足联职业注册的中超、中甲、中乙球员,或在中足联职业联赛出场的球员,停止职业注册满2年后可参加2026年湘超联赛(2025赛季已参赛的球员可以继续参赛)。(四)中冠/五超联赛球员限制:参加2026年中冠联赛或五超联赛的球员可以参赛,但同一球队中,来自这两类联赛的球员合计不得超过5人。”经核查,被举报的四名公示球员仅参与中冠联赛,不属于中超、中甲、中乙职业联赛范畴,不适用“未满职业退役两年”的限制条件。

  2. 关于户籍转入时间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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