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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与大品牌商标争端频现,商标和字号的信息壁垒亟需打破

2026-07-23 19:16   澎湃新闻

  “渝见小面”和“遇见小面”商标侵权纠纷舆论刚平,“桔子酒店”与“橘子宾馆”的商标侵权风波又起。河南平顶山一家仅有16间客房的“橘子宾馆”被“桔子酒店”起诉商标侵权。原告要求其停止使用含有“橘子”字样的标识、变更名称并赔偿10万元。

  湖北黄石阳新县两家经营十余年的“美如家快捷酒店”,也先后被“如家”品牌关联公司起诉商标侵权。其中一家门店,经法院调解赔偿2万元,另一家门店被诉索赔10万元。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向澎湃新闻表示,判断商标侵权的标准,不只是简单比对字形或读音相似,还要看是否足以导致公众混淆,不能仅凭名称近似就直接推定侵权成立。“商标近似是指,两个商标看上去很像,在文字、读音、含义、图形构图、颜色或立体形态等方面相似,使用于同类或类似商品或服务时易使公众混淆商品来源。”丁金坤说,即使经营者主观上没有恶意,只要客观上使用了近似标识、存在造成混淆的可能性,仍然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尹伟举例称,如果一家宾馆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为“好如家宾馆”,但门头只突出、放大“如家”二字,字体、排版又与相关连锁酒店相近,消费者可能误认为是品牌分店或者加盟店,侵权风险会明显升高。

  尹伟认为,如果商户长期、完整使用登记名称,没有突出使用他人商标的核心文字,也没有模仿连锁品牌的装潢、宣称加盟或者暗示获得授权,不能仅因双方名称中含有相同、近似文字,就认定构成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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