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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一男子上午购买车险,下午驾车出事故,保险公司以“次日零时起保”拒赔,法院判了

2026-07-24 11:54   大河报

  保险公司在承保交强险时,应采取即时生效等方式,即投保人提出投保要约后,保险人对该要约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以充分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商业险合同属于双方协商自愿订立的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对于保险期间可以自行约定。对商业险中“次日零时起保”条款效力认定时,需结合投保人的认知能力、交易习惯等进行综合判断,举证责任的分配也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可以作如下区分:对于一般情况下的投保人(如首次投保、新车),保险公司必须对“次日零时起保”条款进行充分提示和明确说明,投保人对该条款已知悉并接受该条款;若保险公司无法举证证明其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则不认定“次日零时起保”条款有效,在“空档期”内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能以此拒赔。

  对于非首次投保类车辆、营运车辆、公司类车辆等投保,投保人往往对商业保险的投保规则、合同条款等较为熟悉,具备相应的认知能力,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对保单中的“次日零时起保”保险生效时间提出异议,应视为对该约定的认可,可以认定“次日零时起保”保险条款有效,除非投保人举证证明其对“次日零时起保”条款确实不知情。

  

责编:胡玥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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