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上标注“100%椰子水”,抽检中却检出防腐剂,纯椰子水为何不能使用添加剂?
2026-07-24 18:01 羊城晚报
近年来,椰子水被检出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的情况并非个例。2026年3月2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云安区富林佳和购物商场销售的、标称由海南椰城生态食品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生产的“椰果世家”椰子水,山梨酸及其钾盐、甜蜜素两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25年,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曾通报,标称由爱乐(广东)饮料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轻行动和图形”的椰子水,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要求。
此外,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管部门此前通报的一款标称“100%椰子水”的产品,被检出甜蜜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纯椰子水为何不能使用添加剂?
公开资料显示,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已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严格的“按食品类别管理”原则,明确规定了各类添加剂的允许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这意味着,只有在国家标准或国家卫健委公告允许的食品类别中,才能使用相应的添加剂;未列入该类别使用范围的,即便在其他食品中合法,也严禁添加。
依据该标准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释义,配料表仅含“椰子水”的产品,在食品分类系统中属于“果蔬汁(浆)”类,而非“果蔬汁饮料”或“风味饮料”。在GB 2760—2024中,该类别明确规定“不得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而前述被通报的“椰哈妮”椰子水,其包装配料表一栏仅标示了“椰子水”,理应严格适用此“零添加”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