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重磅新规,明起实施!事关内幕交易
2026-07-26 12:38 每日经济新闻
西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嘉勉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大幅提前,堵死实控人“意向阶段”套利漏洞。也就是说,针对实控人、控股股东、核心决策者:仅仅形成重组、收购等初步意向,只要把意向透露给亲友,或者自己依据初步意向交易股票,这个时点直接认定为内幕信息启动时间。过去那种经常出现的灰色地带:只有正式开会上会立项才算敏感期;前期私下酝酿、吹风阶段不受约束。现在刑法正式封死这条通道。
在金杜律所律师王睿看来,此次针对“动议”内涵的规定,对内幕信息形成时点的认定,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内幕交易形成时点的前置。在以往涉并购重组的案例中,通常情况下,内幕信息形成的认定,以交易双方接洽过程中的某次事件作为形成时点。而新规之下,更加凸显上市公司“关键少数人”单方“行动”对形成时点认定的重要性。修改后的规定,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此前司法实践通常认为的“相关重大事项已经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并具有很大的实现可能性”这一形成时点的判断原则,内幕信息时点认定的“前置化”趋势,更加明显。
收紧“合法交易”抗辩空间
本次修订,还进一步完善了内幕交易阻却事由。修改《解释》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强调上市公司收购必须符合收购目的,防止上市公司收购人员利用“暗仓”从事内幕交易;强调预定交易必须真实、合法,防止行为人利用虚假或者违法的合同、指令、计划规避法律制裁;明确本条第三项“披露”的公开性,公平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坚持从严把握不构成内幕交易的抗辩事由,持续织密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