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重磅新规,明起实施!事关内幕交易
2026-07-26 12:38 每日经济新闻
余嘉勉表示,这次修订收紧了“合法交易”抗辩理由,不能随便拿理由抗辩甚至脱罪。原有法规设有几种不构成内幕交易的例外情形,本次从严限定:首先是打着上市公司收购名义炒股,但交易明显不符合收购真实目的,不能免责(旨在封堵“暗仓炒作”);真实目的是需要综合评估和论证的。其次是原来嫌疑人等想用“预先制定交易计划”抗辩,那么计划必须真实、合法;伪造事后补做的合同、指令不再认可。最后是通过信息披露抗辩,要求信息具备真正公开属性。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嘉铭认为,这是本次修改中变化最大的条款。原条文仅要求“事先订立”和“书面”两个要件,行为人容易在知悉内幕信息后倒签合同或调整交易计划。修改后的条文增加了四重限制,四重条件的叠加,使得“预定交易抗辩”的适用门槛大幅提高。行为人若想援引此项免责,必须证明其交易计划不仅形成于内幕信息之前或知悉之前,而且具备完整的交易要素、以书面形式呈现,且本身合法合规——任何一个环节存在瑕疵,抗辩即告失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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