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 第12批国家药品集采月底开标
2026-07-26 14:53 央视财经
第12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将于本月31日进行现场报价,并产生初步中选结果。采购周期从中选结果正式执行那天算起,统一到2029年12月31日结束。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前组织了集采专题解读会。规则调整如何推动临床用药更稳、企业报价更理性?
“稳临床”
此次集采延续第11批集采的“按厂牌报量”原则,明确所有采购需求都能够落实到具体厂牌,同时,进一步优化了临床用药保障机制。一方面,参比制剂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可以平等参与集采投标。另一方面,在既有复活机制基础上,为报价有效但未能入围的参比制剂新增“不带量复活”的规则。符合价格条件的产品可以获得中选资格,但不带量,可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采购。
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价格研究中心主任路云表示,集采规则上兼顾了临床多元用药需求的选择,有望提高参比制剂参与集采的积极性。
对于基层医疗机构,考虑到单家机构用量小、订单分散,难以形成稳定的供应关系的问题,第12批集采支持以紧密型医联体作为整体报量。路云认为,将以往基层医疗机构相对零散的需求汇集,形成相对稳定的采购规模,有望为患者上下转诊和连续用药提供便利。
“保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