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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下公款旅游的“隐身衣”丨情形②:压缩公务行程到景区旅游,只要自己出门票钱就不算违规?

2026-07-27 15:31   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案中,王某等人本应完成四天的调研任务,却仅用一天半便草草结束,将其余时间安排为景区游览。表面上看只是重新调整了时间,实际上是把严肃的工作任务当儿戏,用缩水走样的履职换取个人享乐。公务行程绝非可以随意伸缩的“橡皮筋”,只要偏离公务活动、擅自改变既定路线去游玩,就已经闯入了纪律的雷区。

  二、认清“借机”实质:自费门票遮不住“假公济私”的算计

  《条例》所称“借机旅游”,关键在一个“借”字,即假借公务活动之名、公务出差之便安排个人游览。一次借机旅游,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往往才是开销的大头。自己只出景区的“小钱”,却让公款承担隐形开销的“大头”,这实际上是把公家经费当成了个人出游的“提款机”。

  本案中,王某等人看似大方地自掏腰包买了门票,实则是“掩耳盗铃”——一张自费门票,既填不上公务履职“缩水”留下的窟窿,更撇不清个人游山玩水与公款吃住行之间的“瓜葛”。这种只算“门票账”、不算“行程账”和“履职账”的小心思,不过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王某等人不仅受到党纪处分或相应处理,违规报销以及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也被责令退赔。

  【廉洁提醒】

  公务行程不是可以随意拼凑的“定制游”。外出调研、学习培训,必须严守既定的时间、路线和任务,绝不能公事敷衍了事,却把心思花在游山玩水上。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警醒,公权不可私用,公务不容“搭车”。与其绞尽脑汁在行程里“移花接木”,不如老老实实把公务路线走准走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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