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超售与高额退票费 是否触碰公平消费底线?
2026-07-28 06:22 央视财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表示,退票费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违约金,必须与航司实际损失相当。“航司没有以合理方式告知退票比例,甚至故意隐蔽,明显超出实际损失,非常不公平不合理。”
苏号朋更指出,超售和高额退票费本质上是同一问题的两面:有旅客退改签,就收取高额退票费;没有退改签,就由消费者承担无法乘机的履约风险。一手利用超售,一手利用高额退票费,从双向挤压消费者权益,航司却从双方获利。
规则透明,才能让消费者放心出行
一张机票,承载的是普通人说走就走的期待,不该成为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消除天价退票费引发的争议,应该坚守“规则必须透明,权益必须对等”。当“提前告知”不再藏在更小的字里,“公平合理”真正写进格式条款,消费者才能放心购票、安心出行。当前,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正在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出行作为服务消费的第一道关口,其规则的公平合理与否,不仅决定着一个行业的口碑,更影响着整个消费市场的良性循环。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要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没有后顾之忧,航司和平台必须诚信守法,制定公平合理的交易规则,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只有这样,文旅消费才能健康长远发展。(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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