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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最高可配50%、风电30%,山东为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立新规

2026-09-03 06:53   大众新闻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支持合理配建、规范办理流程、优化市场交易机制、加强建设运行管理4个方面提出13项措施,提升新能源场站运营水平,促进新能源发电就地就近消纳,推动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同健康发展。

  新能源全面入市,

  “被动跟随”倒逼主动配储

  《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落地实施后,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由于发电的随机性、波动性,新能源在电力现货市场中处于被动跟随局面,叠加“两个细则”考核,收益不确定性显著增加,新能源场站主动配储积极性大幅提升。

  国家层面也持续加码。2026年7月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要求,2030年全国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平均置信出力达到8%(风电11%左右,光伏6%左右),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提高约10个百分点。

  此前,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新能源与配建储能一体化调用;《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建设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

  山东此次出台《通知》,正是为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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