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法律服务200余次 涉诉率降超10% 推动司法服务由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
2026-09-03 10:29 海报新闻
对困境企业而言,这项模式最实际的价值有两点:一是“抢时间”,企业不用在漫长的司法程序中错失经营窗口,预重整阶段就能同步推进生产恢复准备,程序获批后可快速复产达产;二是“降成本”,大量核心工作在庭外高效协同完成,显著减少了企业的时间成本、管理成本和经营损耗。下一步我们将固化经验模式,未来将应用到更多具备重整价值的危困企业救治中。
记者问:很多企业担心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被采取强制措施,进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请问山亭法院在涉企案件办理中,如何平衡保障胜诉权益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之间的关系?
朱孝乾:我们始终把“有利于企业活下去、经营好”作为涉企案件办理的重要考量,将善意司法理念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冲击。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审慎适用司法强制措施,严格区分企业正常经营风险与违法行为、企业法人财产与企业家个人财产,对能采取“活封活扣”的绝不“死封硬扣”。比如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库存产品等,允许企业在监管范围内正常使用、销售,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一家企业”。二是强化立审执协同提速,对涉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简易案件速裁快审,疑难案件专班攻坚。2026年以来,共审结涉企案件510件,切实缩短了企业维权周期。三是优先促成和解共赢,对有履行意愿、暂时存在经营困难的企业,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等方案,在保障胜诉方权益的同时,为企业留出经营缓冲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