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日照市车用气瓶使用管理安全须知
2026-07-29 08:47 日照市场监管
未经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用气瓶,一律不得继续使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影响车用气瓶安全的,应当及时送检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三规范办理变更注销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信息发生变动时,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对应手续:
1.车辆过户转让:完成车辆过户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变更手续;
2.更换车用气瓶:应当重新办理气瓶使用登记;
3.车辆报废: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办理报废手续时,使用单位应当同步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注销,并按规定对气瓶进行去功能化处理。
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气瓶登记信息将持续绑定原使用单位名下;若该气瓶后续流入市场违规充装使用并引发安全事故,原登记使用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落实充装追溯管理
全市各车用气瓶充装单位(加气站)应当依法配备气瓶安全总监和气瓶安全员,必须严格落实充装前后检查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充装行为。严禁对下列气瓶开展充装作业:
1.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
2.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检验不合格的气瓶;
3.达到报废标准、存在明显损伤或泄漏的气瓶;
4.非法改装、翻新、自行拆装的气瓶;
5.气瓶附件损坏、缺失,无法保证密封安全的气瓶;
6.瓶内无剩余压力,介质无法确认的气瓶。
各充装单位应当完整留存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与充装记录,充装数据实时上传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实现充装全程可追溯。充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上岗。
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