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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主播打赏超650万 却让孩子起诉平台?法院这样判

2026-07-29 17:42   央视新闻客户端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家三口网络打赏消费超650万元,事后家长却刻意包装成“孩子偷偷乱花钱”,试图通过诉讼让平台全额退款。

  虽然,法律对未成年人大额网络消费设有特殊保护规则,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消费可依法退还。但是,想把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善意异化为逃避自身责任的“免责工具”,法律是绝不容许的。

  17岁孩子声称

  背着家长使用3个账号打赏

  提起这起打赏纠纷,办案法官毛春联印象深刻——这是北京互联网法院建院以来,受理的涉案金额最高的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案件。两年前,17岁的小丽在母亲的陪伴下到法院起诉。她声称,自己使用母亲的几个手机号,在短视频平台注册了3个账号看直播,充值打赏了数百万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助理 成思源:原告称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使用三个涉案账号,向多名不同的主播打赏了共计310多万元的金额,原告的母亲对此是不知情的。

  小丽的母亲认为,小丽还没有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么大额的充值打赏行为,没有经过家长同意和事后追认,在法律上属于无效行为,因此被告平台应当全额退还这些充值打赏款。然而,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法官发现,事情似乎并非像原告方说的那样简单。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 毛春联:我们给被告送达了本案的案件材料,被告也去平台上仔细核实了一下,发现这三个账号不是充值的310万,而是560万。

  发函查证

  意外发现第4个关联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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