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17条”,破产业发展“空间之窘”
2026-07-30 10:01 甬派客户端
宁波(江北)传感谷。图片均为甬派资料图
产业发展“空间之窘”,往往是制造业城市普遍遭遇的发展瓶颈,怎么破?
日前,宁波推出《关于推进产业空间提质增效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土地17条”),提出加大创新型产业用地供应、探索土地1.5级开发利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优化低效工业用地分期改造措施等17条细则,以提升产业空间“含金量”。
据了解,“土地17条”将于8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8月14日。
“‘土地17条’主要从空间规划、新增供地、存量盘活、产业用海四个维度,全面梳理整合过去分散出台的用地政策,进行统筹优化和迭代升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产业用地规划上,支持工业集聚区优化布局,打造15分钟工业社区。鼓励同一企业主体统筹自有工业用地配套指标,集中建设邻里中心,推进产城融合。
供地上,突出“精准配置”,让好项目不缺土地,好产业不缺空间。进一步加大创新型产业用地(M0)供应,政策适用范围从甬江科创区等区域扩大至全市域,重点支持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其他顺应新趋势的新质生产力项目。
邻里中心。
短期无法按照规划实施或规划留白的储备土地,可实施土地1.5级开发利用,保障交通接驳、全民健身、农贸市场、工业生产、仓储物流、研发等短期使用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