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收到税务提醒别慌张,专家:需警惕这些涉税误区
2026-07-30 12:33 大众新闻
按照《规定》要求,平台按季向税务机关报送包含收入信息等涉税信息。其中收入信息为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平台取得的收入净额(含已开票和未开票部分),不扣除向平台支付的服务费、佣金等。苑新丽对记者强调,“收到提醒并不意味着一定需要补税或直接认定为违法,应积极配合、主动自查。”
苑新丽指出,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或增值税申报时,自行申报收入与平台报送收入不一致。两者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较多,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平台内经营者仅申报了已开票收入或对公账户入账收入,但忽视了部分通过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收取的未开票但实际已实现的平台交易收入,或是对于支付给平台的佣金、服务费等费用从收入中予以了剔除;二是其同时在多个平台开展业务,但申报时仅汇总了部分平台的收入,或者各平台数据统计周期不一致,从而造成差额;三是平台内经营者未能完整保留各平台交易记录及收款凭证,也可能造成申报差额。
苑新丽特别提醒,经营者取得的全部交易流水均属于应税收入,支付给平台的费用属于经营成本,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不能直接从收入中扣减后申报。
“平台报送收入与自行申报收入之间的差额,并不必然意味着纳税人存在主观偷逃税意图。”苑新丽表示,很多经营者习惯于按照开票金额申报,而对未开票收入重视不够,或未全面归集多平台收入,这是比较常见的问题。税务机关通过数据比对推送提醒,正是帮助纳税人发现这些盲区。对暴露出的申报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应当引起重视并及时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