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帮办|烟台南洪街网点门前两处亭子身份引争议 一处计划8月中旬搬迁
2026-08-04 09:14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李大鹏 烟台报道
近日,烟台市民阎先生向大众帮办栏目(0535-6016688)反映,其通过司法拍卖购得烟台市芝罘区南洪街74号商业网点,店铺门前两处构筑物(亭子)长期阻碍门店装修及正常经营。针对两处亭子是否属于违建,记者实地走访芝罘区毓璜顶街道及区综合执法局,核实到两处亭子的历史备案背景及最新进展。


2026年5月27日,阎先生通过金拍网竞拍取得南洪街74号商业网点产权。今年6月,其准备进场装修开设服装店时,发现门店门前设有两处亭子,遮挡门面、挤占经营空间,导致装修工作迟迟无法启动。此后,阎先生多次向毓璜顶街道反映问题,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爱山东”APP持续提交诉求。

阎先生介绍,毓璜顶街道城管工作人员曾告知他,两处亭子具备芝罘区综合执法局审批手续,不属于违建,但未向其出示具体审批材料,并告知其中一处福彩亭子同意搬迁,另一处亭子需等待市场管理方负责人出差返回后协商迁改方案。
8月3日,记者前往毓璜顶街道核实情况。街道一位姓张的负责人向记者出示存档照片解释,两处亭子源于2010年南洪街“南洪风情时尚街”街区改造项目,当年为落实便民惠民举措、丰富街区业态,是经芝罘区综合执法局盖章备案的,手续没有问题,不属于违建。该负责人称,本次协调搬迁,并非因亭子存在问题,而是立足群众诉求积极化解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