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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发布总林长令第3号 全方位筑牢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安全屏障

2026-08-06 09:01   中华泰山网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杨玉洁 审核 陈茂荣 终审 朱新宇 )近日,泰安市总林长发布第3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鸟类保护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全市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切实筑牢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防线。

  文件进一步压实我市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责任链条,明确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保护职责,将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林长履职重点,持续深入推进保护鸟类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确保“三年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同时,要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紧盯辖区内鸟类迁飞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域,科学划定保护责任区,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

  在源头管控方面,文件强调要筑牢安全保护屏障,严格落实巡林制度,对自然保护地、鸟类迁飞通道、重要栖息地等重点区域实行常态化巡护值守,严禁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全面清除粘网、猎套、猎夹及电子诱捕装置等禁用猎捕工具,并严查毒饵隐患。

  文件提出,要坚持“堵疏结合、分类施策、科学引导”原则,统筹处理好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与农林渔业生产的关系。对农田、果园、鱼塘等确需采取驱鸟措施的区域,推广使用《山东省农林渔业防鸟网使用指南》中明确的防鸟网规格标准,最大限度降低对鸟类的伤害。同时,积极推动陆生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工作,实现生态保护与农业生产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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