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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试点破题” 迈向“全域覆盖”

2026-08-06 17:18   大众网

  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在全市职工长护险全覆盖和肥城市居民长护险试点的基础上,2026年年底前,将全市参保居民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与基本医保同步征缴。2027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全覆盖。18周岁以下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跟随父母参保,不单独筹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中无法跟随参保的视同参保。

  筹资方式由“定额制”改为“费率制”。此次改革将筹资方式调整为费率制,即按照工资或收入的一定比例缴费。职工费率从0.25%起步,用3年左右时间过渡到0.3%,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同等比例分担;城乡居民费率从0.125%起步,用5年左右时间过渡到0.3%,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按1:1左右比例分担。起步价更低、过渡期更长,充分考虑了用人单位和城乡居民的承受能力。

  建立参保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缴费时长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对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适当提高基金支付比例。未按时参保或中断后重新参保的,设置固定等待期6个月,防范“有病才参保”的逆向选择。特困、低保、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特殊群体不设等待期。

  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机制。执行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全市失能等级评估操作规程。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提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推动失能等级评估结果实现省内跨统筹地区和部门互认,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可采信医保部门评估结果,实现“一次评估、多方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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