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释放政策利好!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新规出炉
2026-08-07 09:58 大众网
(三)此处所称配方体系近似产品,是指配方中仅着色剂、香精、防腐剂、pH调节剂、高分子聚合物类增稠剂、珠光剂的种类、含量及配方相应调整部分(溶剂、填充剂)的含量不同外,其他配方成分种类、含量相同,产品剂型、使用方法相同的产品。根据科学研究的发展,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技术审评部门可以通过制定技术指导原则,适时调整配方体系近似产品认定范围。
八、关于简化化妆品(含牙膏)境内责任人变更资料
产品变更境内责任人的,无需再提交原境内责任人盖章同意更换境内责任人的知情同意书、能够证明境内责任人发生变更生效的判决文书,仅需提交:
(一)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原件及其公证书原件;
(二)拟变更境内责任人的产品清单;
(三)拟变更境内责任人承担产品(含变更前已上市的产品)原境内责任人各项责任的承诺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药监局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6年7月28日
责编:唐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