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部门发文推动医疗器械UDI实施应用工作
2026-08-07 10:02 大众网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后续品种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通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实施应用。
《通知》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充分认识UDI实施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落实,密切沟通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通知》进一步厘清各方主体责任,明确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落实UDI实施应用工作中的具体要求。注册人备案人要在严格落实前三批UDI实施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做好后续品种实施UDI。2027年6月1日起生产的全部第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试剂)和全部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以及2029年6月1日起生产的全部第一类医疗器械应当具有UDI,符合豁免情形的产品可免于实施。经营企业要在经营活动中积极应用UDI,做好带码入库、出库,并按照医保部门有关规定,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产品在流通环节可追溯。医疗机构要在临床使用、不良事件报告、支付收费、结算报销等临床实践中积极应用UDI,做好全程带码记录,实现产品在临床环节可追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