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领宠”咋背上了“宠物贷”
2026-08-11 08:30 中国青年报
“宠物贷”给消费者带来的危害不止经济负担。“商家借助合同条款设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助理孙慧指出,当前这类“免费领宠”商业模式在运营过程中,侵害消费者多项公平交易权,使消费者陷入“领养即负债”境地。
孙慧分析,部分商家口头宣扬“免费”却刻意隐瞒分期义务,以“核验经济能力”“监督饲养责任”等说辞,要求领养人签订长期协议,并在签约时隐匿关键条款,诱导消费者开通自动扣款、按月支付高额费用。
今年1月,安徽省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公告称,2024年5月起,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接到多起群众举报,调查发现当地某写字楼内的周小宠宠物店以“免费领养宠物”为噱头,诱导消费者签订不公平购粮合同。合同中暗藏多项“霸王条款”:消费者违约需支付3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维权费用;宠物死亡仍需继续履约;不得泄露合同内容;商家未经协商即指定仲裁机构;还要求消费者放弃调低违约金权利。调查发现,该店瞄准高职院校未成年人群体,涉案消费者覆盖全国20多个省份、600余人。
2025年1月,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省消保委委托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诉求判令被告停止虚假宣传,确认涉案合同相关不公平条款无效。经审理,一审法院支持全部诉求;被告上诉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当地消保委提醒:经营者需坚守诚信底线,消费者面对“免费”宣传应保持理性,仔细审阅合同条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