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审理的案件宣判
2026-08-19 07:53 大众日报
“采用单纯的经济赔偿方式,行为人虽然履行了相应的金钱给付义务,但是受损的生态环境实际上并未得到及时修复。赔偿损失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一种罚款,但这不是我们的初衷。”案件承办法官、沾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洪海表示,法院严格恪守生态环境法典确立的恢复性司法要义,创新适用植树造林、林区巡护、候鸟值守等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举措,同时判令主犯张某于省级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作出赔礼道歉。
张某当庭悔过,表示自愿接受替代性生态修复任务,保证按期落实林地管护工作,并主动向周边乡民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劝导邻里严守非法狩猎的法律红线。
“亲身参与植树护林、巡查栖息地,方能真切认知野生鸟类承载的生态价值,从思想根源上扭转‘捕捉小型野生鸟类不构成违法’的错误观念。”旁听庭审的沾化区人大代表桑颖对此评价,劳务代偿机制既可减轻经济条件有限的被告一次性足额缴纳赔偿金的现实压力,又可以依托劳动矫治实现思想层面的悔过改造,为该类案件在适用财产赔偿、实地修复方式之外,提供了替代性修复的司法实践样本。
责编:王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