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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司法护成长 淄博高新区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

2026-08-19 10:28   

  大众网记者 包欣悦 通讯员 赵党国 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承办法官坚持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原则,以法理约束行为、用温情化解矛盾,让司法既有刚性尺度,更有暖心温度。

  2024年10月27日深夜,在淄博高新区某培训学校北侧的超市里,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张某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双方争执拉扯过程中,李某挥拳击打张某面部,致使对方受伤。经过司法鉴定,张某左侧鼻骨、鼻中隔以及左侧上颌突多处骨折,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涉案双方均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正处于求学成长阶段,一次严苛的刑罚极易对今后的学业、人生造成深远影响,并未简单机械作出判决,而是将化解矛盾、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作为办案重点。

  案件调解初期,被害人亲属因孩子受伤较重,身心遭受极大损害,对和解存在强烈抵触情绪,双方矛盾对立较为尖锐。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秉持审慎、温情的办案原则,主动多次对接被害人亲属及诉讼代理人开展沟通调解工作,耐心倾听被害人亲属的诉求与委屈,细致释法明理,清晰告知案件相关法律规定、量刑标准以及刑事和解的法律意义,有效安抚了被害人亲属的激动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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