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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法治工作体系明年底前基本建立

2026-08-19 14:32   光明日报

  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院法治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到2027年底前,全面建立公立医院政事权限清单制度,制定医疗纠纷普法工作指南,持续优化医院法治环境,医院法治工作体系基本建立。

  意见共有5个部分、16项具体措施,首次对医院法治工作体系进行总体部署,将党对医院法治建设的领导、树立预防性法治理念、提升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法治获得感作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确定医院法治建设的目的,明晰医院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意见适用于全部医院,同时对公立医院、专科医院、民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差异化建设重点。其中,公立医院作为医院法治建设的主体部分,主要是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制定落实公立医院政事权限清单、医院合规风险防控专兼职人才培养。

  围绕群众看病就医的民生关切,意见强调,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权益,从严保护患者隐私与个人诊疗信息,规范医疗文书管理;要积极与医调委、仲裁、司法、执法等部门开展协作,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互联网虚假诊疗、不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医闹(含网络医闹)应急处置预案和流程,依法处理暴力伤医行为;建立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医疗纠纷投诉管理、信访办理、人民调解、医疗事故鉴定、损害责任赔偿等流程有序衔接,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提升纠纷处理效率。

  意见还明确重庆、宁波、长沙、银川4个卫生健康法治重点城市,要求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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