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受伤 学校要担责吗?法院这样判
2026-08-19 14:11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孩子上学期间在学校受伤了,学校肯定得担责”,这可能是不少家长的一个固有观念。不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发生在校园里的学生安全事故纠纷,最终判决学校不担责。这究竟是为什么?如果孩子在学校里受伤了,学校又不担责,那这个责任谁来承担?怎么既保障孩子的校园安全,又做到不因噎废食,照顾到孩子好动爱玩的天性,让他们愉快地运动和游戏?
小学生课间奔跑相撞受伤
事发时,上课铃响了,7岁的小红和小兰一前一后向教学楼跑去。跑动途中,小红为避让前方同学,突然向右侧躲闪,跟在后面的小兰来不及反应,撞上了小红,导致小红摔倒,牙齿脱位。发现小红受伤后,学校老师立即应急处置,及时通知家长送医。之后,小红多次复诊,产生相关医药费、交通费等合计6900多元。因协商赔偿没有结果,小红一家将小兰及其父母、学校一同起诉到法院,要求共同支付上述费用。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张树腾:在法庭上,各方对事发经过跟责任承担均有不同的看法。
原告认为原告受伤是因为被告小兰从背后推搡,原告摔倒时牙齿脱位,原告为此支付医药费交通费6900元,因为原告是在学校课间活动期间受伤的,所以被告小兰及其家长、学校都应当承担责任。
被告小兰则认为上课铃响后,两人并排向教室方向跑去,因为旁边一位学生在台阶走下来,原告突然改变奔跑方向,向被告偏离,导致原被告接触,被告没有任何的缓冲空间,后原告摔倒,被告小兰对此不存在过错,所以小兰跟家长都不应当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