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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辣度还要收打包费?起底外卖“隐形收费”乱象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明确要求,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外卖打包费虽单笔金额不高,却直接关系消费公平与收费合理性。近两年,已有多地监管部门针对商家打包费违规问题开展查处。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处理了一起商家多收取外卖打包费的纠纷。

  江苏省消保委法律与援助科工作人员 张延菲:淮安市消费者朱先生来电投诉,称其在某外卖平台一商家下单购买三种食品,热卤香干一份,付食品费0.56元,打包费0.5元,夏日饮品一盒付食品费0.88元,打包费0.5元,招牌炸酱面一份,付食品费9.35元,打包费0.5元,收到货时发现三种商品放在一个塑料袋里,商家收取三种食品打包费,却没有提供三种食品打包服务。朱先生要求商家退费并赔偿,与商家沟通无果,遂投诉寻求帮助。

  淮安市清江浦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

  张延菲:经了解,被投诉商家在外卖平台上没有标明打包费用标准,送货时将三种食品放在一个塑料袋里打包,小票上显示实际收取三份打包费。消保委工作人员和店长进行沟通调解,向商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规定。最终,商家同意退还多收取的1元食品打包费用、赔偿消费者100元,并联系外卖平台对打包费用重新设置。

  张延菲表示,商家一份包装却收取三份打包费,也没有提前告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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