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毒誓营销陷阱 “5天根治神药”实为消字号产品
2026-08-20 17:06 中国消费者报
福建省广告协会监事长黄曙光表示,“根治”承诺、“毒誓”营销等现象涉嫌违反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首先,《广告法》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内容;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上述产品为消字号产品,主播却宣称“5天根治”,已严重超出产品法定功效范围,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条款。
其次,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毒誓”营销利用情绪操控取代科学证据,对患者形成情感围猎,构成虚假宣传。
再次,商家所售产品不具备疗效,直播间却出现“用好了”“终于能正常走路了”等好评弹幕,涉嫌违反“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
相关医疗行业人士表示,关节疾病、痔疮均属慢性病,不可能“5天根治”。若产品未标注国药准字批准文号、来源不明或宣称“根治”“包治百病”,则可能涉及骗局,消费者切勿购买。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 张文章 文/摄
责编:刘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