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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射阳一招商项目“烂尾”10余年 政府和企业互指对方未兑现承诺

2026-08-25 14:11   海报新闻

  此后,管委会再次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判令科德丰公司赔偿奖励补助款1713.65万元及利息1071.3万元;赔偿施工损失81.3091万元及利息;判令科德丰公司股东珠海诚丰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射阳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4日对该案立案。

  企业方于2025年2月通过信访渠道维权。2025年4月29日,射阳经济开发区陈洋办事处出具意见书,认定科德丰公司“违约在先”,不再供应剩余土地。罗刚祥申请复查后,射阳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26日以“不符合复查复核工作规定”为由撤销该意见书,并指出其诉求应通过司法程序处理。该撤销系基于程序原因,未对双方违约责任实体问题作出认定。

  一审判决:企业构成根本违约

  2025年12月29日,射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科德丰公司2013年设立时注册资本仅为1亿元,未达到协议约定的首期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的要求,此后亦未增加,致使工程停工、项目烂尾,显属违约。

  对于企业提出的“因供地不足导致后续投资不能到位”的辩解,法院认为“科德丰公司现有地块上的投资尚没有达到约定的投资强度,也未能将烂尾工程妥善处理并投产,还有两块土地尚未开发,故该辩解不能成立”。

  关于1713.65万元补助款,法院认为科德丰公司因投资不足、项目烂尾、资产被司法拍卖,并于2025年进入公司解散清算程序,致使管委会的巨额投入损失殆尽,构成根本违约,应当赔偿该笔款项。法院同时认定,科德丰公司自2025年3月14日被判决解散之日起构成根本违约,利息自2025年3月15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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