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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好房子”、支持特大镇扩权……山东12部门联合发布小城镇升级新政

2026-08-26 16:03   海报新闻

  此次《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山东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将从“十四五”期间的试点探索迈向“十五五”深化提升的新阶段。《意见》提出,各设区市从辖区内建制镇中,通过自愿报名,按照不超过总数10%的比例,选择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镇开展创新提升。“十四五”期间已开展创新提升的镇,不再重复申报。

  以产业为核心引擎,推动差异化发展

  《意见》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小城镇创新提升的核心引擎。针对不同类型的小城镇,《意见》明确了差异化发展路径:卫星镇要深度融入中心城市产业链布局,积极承接先进制造、现代物流、研发中试等产业;县域次中心镇要着力集聚强化主导产业,推动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特色专业镇要立足资源禀赋和传统优势,集中培育文旅康养、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手工文创等特色产业,打造“一镇一品”产业标识。

  同时,实施“强链、延链、补链”专项行动,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园、科创产业园和“共富工坊”等,增强创新创业、就业吸纳和增收致富的承载能力。鼓励地理位置相邻、产业类型相近的小城镇推进产业片区化发展,探索建立跨镇利益协调与成本共担、产业项目协同流转、收益共享等机制。

  “好房子”首次被写入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专项政策文件

  在提升镇区空间品质方面,“好房子”首次被写入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专项政策文件。《意见》提出,鼓励建设符合小城镇居住需求的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有条件的镇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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